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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和 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 47 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整改工作,是指学院所属部门及学 院以投资人或控股股东身份投资成立的企业(以下统一简称部门)针对审计机构(包括学院审计处和外部审计机构)依法出具的结论性和建议性审计文书中所反映的问题与事项,依据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一定的机制和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整改工作的原则

(一)以审促改,以改促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三)健全机制,完善程序;

(四)适当公开,结果问责。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为了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联动机制,学院成立审计整改专项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小组)。

第五条 整改小组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在纪委监督下,院长主管,相关院领导及部门各司其职,审计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整改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承担整改小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整改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审计整改分析,针对审计问题提出审计整改意见;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和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等。

第七条 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被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八条 被审计部门要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审计处 理意见,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按期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第九条 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

第十条 被审计部门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方式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审计整改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整改小组针对审计问题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形成审计整改方案,经学院审批后实施。

(二)各部门根据审计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三)在整改方案规定期限内,被审计部门向审计处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对整改结果报告中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被审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并在整改期限内,提交后续整改措施和结果。

(四)审计处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五)整改小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

(二)针对审计建议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对审计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

(三)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

(四)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情况;

(五)正在整改或尚未整改事项的原因分析及计划完成时间;

(六)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

(七)其他有关内容。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后附审计整改结果清单、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 1, 附件 2)。

第十三条 审计处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一)对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进行检查,核定整改措施及相关 证明材料,与被审计部门沟通,确认审计整改结果。对未落实审 计意见建议、未进行必要责任追究的事项,应要求被审计部门作出具体说明,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二)根据检查核实审计整改结果,编制审计整改结果检查与对账销号清单,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 对整改未到位的,要责成被审计部门说明原因,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三)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对被审计部门的审计整改结果加强统计和分析。根据跟踪检查情况开展后续审计,督促被审计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销号。

(四)及时向整改小组报告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将跟踪检查中的重大审计事项提请整改小组研究解决,对重大事项的定性、处理意见等形成决议。

第十四条 整改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学院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要把审计整改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学院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以及对被审计部门实施绩效考核的重要 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纳入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 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的,应当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被审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审计整改不重视、不采取审计整改措施、不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或不配合审计整改检查督查的;

(二)为应付检查、考核,采取措施达到整改要求,事后问题又回到原来状态的;

(三)审计发现问题实际整改未到位,但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报告已整改到位的;

(四)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整改但承诺今后改正的事项,未按承诺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2.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 1

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被审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存在问题简述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整改期限

整改情况

是否销号

证明材料





























































备注:1.“整改情况 ”中,填写“ 已整改 ”、“整改中 ”或“未整改 ”;

2.“整改措施 ”中,针对“ 已整改 ”部分,要写明具体整改采取的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建章建制(新建制度、修订制度、完善流程、机制等)和纠正处理(问题资金追回或上缴、不合规票据更换、问责处理等)情况,以及其他整改措施; 针对“整改中 ”部分,要写明已采取的措施和进度,以及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针对“未整改 ”部分,要写明原因,说明审计整改计划安排情况;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部门,责任到人,具体措施要与审计问题一一对应;

3.被审计部门需将此表作为审计整改结果报告附件,一同报送审计处。



附件 2

证明材料清单

被审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别



















备注:此表序号按照附件 1 证明材料序号填写,“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制度类、合同 类、说明类等

注:两个附件均按照格式要求,采用 EXCEL 表格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