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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监督背景下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的若干思考

发布日期:2024-09-26 作者: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点击:

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高效协同联动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纪审联动的必要性入手,探讨大监督背景下纪审联动面临的主要风险挑战,进一步提出优化联动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高效联动。

一、纪审联动的必要性

纪检监察的定位是“政治体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具有天然政治优势和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审计监督的定位则是“经济体检”,在财务经济领域打假治乱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较高。虽然两者获取违纪违法问题的手段、内容和侧重点均不相同,但两者本质都是围绕监督腐败、推进廉政建设开展工作。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两者协同联动,各展其长,才能实现1+1>2的耦合效应。

二、当前纪审联动的现状

(一)联动制度不够细化

近年来,为做深做实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各地纷纷出台纪审联动相关制度文件,但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制度覆盖不够全面、规定不够细化的问题。比如,部分地区现行的纪审联动制度多针对问题线索移送事项,对于两部门工作分配、联动程序、成果协同利用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较少;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单位或个人,制度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审计机关推动问题整改,但未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介入时间、方式。

(二)协同利用不够深入

由于两个机关的工作性质、职能定位、监督重点等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程序标准,导致难以实现时时处处贯通融合。一是计划安排有冲突。易出现同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年度先后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的情况,也容易存在共同的监督盲区和漏洞二是成果利用不到位。两者在资源整合、线索移送、整改协同等方面缺乏有效协作手段和共享平台,成果运用和互用方面均存在短板,大多是“单向传递”,未能实现“双向共享”,难以实现监督成果的深度开发利用。

(三)人员配合不够紧密

由于两个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不同,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行为习惯也存在差异,难以发挥监督的叠加效应。一是意识层面存在障碍。两者协同联动多为临时安排的“偶然性”项目,不易快速转变“各自为战”的思维、工作方式,仍以自己熟悉的“固定动作”开展监督活动,协同配合生硬。二是技术层面存在不足。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机关数据分析处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多,协同运用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制约信息共享的效率与效能。

三、强化纪审联动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全维度”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同频共振的协同贯通体制机制是强化纪审联动的重要前提。一是要把握政治高度。必须将党的领导放在首位,自觉站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治理效能的政治位置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定期会商、听取汇报、调度工作、通报问题等协同联动机制,提升监督水平。二是要明确责任深度。以规章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在各个时间节点的责任义务,以及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细节,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是要提高分工精度。注重加强对事前协商、日常协作、线索移送、问题整改、成果运用、整改协同等具体事项分工管理,结合两者专业特长及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时间节点、联动细节,提升联动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推动“全层级”工作覆盖

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协同联动不能只停留于查处问责,更需着眼于“四个互”,全要素、全方位、全流程优化联动工作。一是计划互商。加强沟通协调,每年定期召开联动工作部署会议,综合考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历年审计及整改情况等因素,确定年度监督重点内容及联动项目。二是信息互通。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经济领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定时抄送审计机关予以重点关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进行甄别研判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强化对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借助智能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用。三是监督互联。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力度,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反馈被监督单位,督促逐一整改销号。四是成果互用。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行业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出具审计风险提示,协同纪检监察机关推进系统监督、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出具纪检监察建议,联动审计机关推进整改完善、追责问责。

(三)实施“全链条”人员管理

实现纪审高效协同联动,要充分挖掘人才潜力,推动人员队伍的完善充盈。一是聚焦人员培养。将纪检监察方面法律法规、审计业务知识及大数据技术应用等纳入双方干部培训内容,通过共上一堂课、以考促学、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综合监督思维与能力,同时,注重加强对纪审联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工作模式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着力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二是注重人员互用。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业务骨干专业特长,在涉及党规党纪、政策策略等方面审计调查时,提请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在涉及银行流水、会计账目等方面的审查调查时,借用审计人员分析查阅,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三是强化人才储备。建立纪审联动人才储备库,选取具有法律、审计、金融、审判、经侦、信息网络等方面专业特长的人才,建档立案,动态管理,为纪审联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